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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际创新指数研究历程与代表性指数介绍
    日期:2018-04-19 15:43  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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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国际创新研究发展历程

    创新的概念最早见于美裔奥地利人熊彼特。早在1911年,熊彼特在其德文版的《经济发展理论》一书中就提出了创新的经济学概念。他在经济意义上将创新活动归纳为引进新产品、引进新生产方法、开辟新市场、获得新的原材料或半成品供应渠道和实施新的产业组织方式等5种形式。鉴于熊彼特创新理论在创新活动开展过程和实现机制上的探讨不够深入,之后的研究中又相继产生了创新线性模型理论和国家创新体系(以下简称NIS)理论。创新线性模型理论认为,创新活动依次经历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发展、商业化生产、市场销售、社会扩散等环节,呈线性推进;R&D是创新的源泉,R&D投入越多,创新产出就越大,因而创新能力在一定程度上被简单理解为R&D投入水平。然而,线性模型理论却不能很好地解释在不同国家投入了同样的R&D,但体现在技术进步程度和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等创新效果上存在巨大差异的现实情况。于是NIS理论在1980年代中后期应运而生。1987年,弗里曼在所著的《技术和经济运行:来自日本的经验》提出了国家创新体系的概念,首次将创新看作为一种国家和政府行为。该理论开始从系统论角度研究创新活动开展机制及创新能力影响因素,认为国家创新体系是一个国家内部各创新活动主体以及相关的各种政策、制度在创新活动过程中相互作用而形成的网络体系。在NIS理论框架下,传统线性模型依然是测度创新能力的有力工具,且R&D始终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NIS理论强调创新各主体的作用和它们之间的复杂关系以及宏观层面创新模式的选择,更能反映国家创新能力的内在特征。可以说,NIS理论是创新线性模型的拓展和延伸。

    伴随创新理论日趋成熟,国际创新浪潮快速兴起。1992年以来,国际创新调查标准规范———《奥斯陆手册》在统计意义上将创新进一步定义为新的或有显著改进的产品或工艺的实现,或新的组织方式或营销方法的采用。《奥斯陆手册》指出,实现商业转化和市场价值是企业创新活动的终极目的和本质特征。与此同时,世界上诸多国际组织、学术机构和专家团队,相继开发出了大量的国家创新能力和竞争力评价体系,并对世界各国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进行了卓有成效的评价。其中影响力大、测度范围广的指标体系主要有:瑞士洛桑国际管理发展学院的《世界竞争力年鉴》,世界经济论坛的《全球竞争力报告》,欧盟的《欧洲创新记分牌》和《全球创新记分牌》,欧洲工商管理学院和印度工业联合会制定的《全球创新指数报告》。

    二、国际代表性创新指数

    1、世界竞争力年鉴

    《世界竞争力年鉴》(IMD)是瑞士洛桑国际管理发展学院发布的关于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竞争力的年度研究报告,在我国常被称为《洛桑报告》,它是全球最深入和复杂的国家竞争力年度评价报告。该报告自1989年起每年定期发布,在世界范围内具有较强的权威性和影响力。中国于1994年起被IMD纳入评价范围,并随着我国科技创新能力和综合实力的不断增强成为IMD所重点关注的国家。

    《世界竞争力年鉴》的产生具有明确的时代背景:20世纪80年代以来,冷战结束后,前苏联解体,世界格局发生从两极对立到经济一体化、政治多元化的根本性转变,国际分工、国际投资和国际贸易对国际经济环境和国内经济实力的发展带来深刻影响,促使世界各国迫切需要大力发展本国社会经济,提高本国在国际社会中的竞争能力和话语权,经济实力逐渐成为不同国家进行国际竞争的基础,制度、战略、科技、文化、教育等因素成为推动国家竞争力发展的基本要素。正是这种经济全球化的背景直接促进了以经济学为主要理论基础的IMD国家竞争力评价理论的建立。

    IMD主要基于经济学理论,应用统计指标和问卷调查结果构建了系统的评价指标体系,对影响全球经济发展的主要国家和区域的国际综合竞争能力进行了测度。在其评价指标体系的基础上,《世界竞争力年鉴》对全球市场上起关键作用的国家和区域(统称为经济实体)的国家竞争力进行评价和排序。《年鉴》为进行国家间竞争力的比较和分析提供了客观的世界范围内的比较基准,并对国家创造和维护保持企业竞争力环境的能力进行了分析和排序。通过对该报告进行长期追踪可观察和分析经济实体的竞争力发展趋势。这也是该报告在全球范围内受到各国政府重视的主要原因。

    IMD通过统计数据(IMD称之为硬指标,harddata)以及针对企业管理人员的问卷调查结果(IMD称之为软指标,softdata或surveydata)对不同经济体的国家竞争力进行评价和排序。在这套极其复杂,并分多个层次的评价指标体系中,共采用了超过300个的竞争力指标。IMD评价指标体系具有三个层次级别:在指标的构成和层次分级上,IMD首先将国家竞争力的评价方面落实到若干要素(一级评价指标)上,基于这些要素再分解出下级的子要素(二级评价指标)。由于IMD评价指标体系的庞大和复杂性,IMD又将各子要素中评价所涉及的多个方面分为不同的类别,每个类别下再具体分解为若干个三级指标。除了类别作为中间的过渡层次外,其他从一级指标直至三级指标的各个层次,都可以进行本层次的得分计算,单独进行国际比较。在每个下级指标的基础上,还可通过特定的计算方法计算出下级指标所分别对应的上级指标得分,直至得出每个被评价经济体的总得分和排序情况。

    通常地,在国家竞争力理论研究出现新的进展、可获得新的更具代表性的数据,以及全球经济发生重大变革时,IMD将对这些指标进行例行修订和更新。近20年来IMD评价体系经历了三次较大的变化:(1)1989年~1991年的十大要素评价体系。十大要素分别为:经济推动力、工业效率、市场导向、金融推动力、劳动力资源、政府影响、自然资源的利用、国际化以及社会及政治稳定性。(2)1992年~2000年的八大要素评价体系。八大要素分别为:国内经济实力、国际化、政府管理、金融体系、基础设施、企业管理、科学技术和国民素质。(3)2001年至今的四大要素评价体系。四大要素分别为:经济运行、政府效率、企业效率和基础设施。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世界竞争力评价指标体系已经确立了其巨大的影响力,但是依然受到多方病垢,其中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软指标的数据采样数量偏少,影响其结果的权威性。如2007年从被评的55个经济实体(国家或地区)仅收回3700份问卷,平均每个经济实体仅收回67份。样本量的过小以及被调查者的个人偏好给整个评价体系带来了不可避免的系统误差,子要素中所含的软指标数越多,可能的系统误差就越大,往往造成评价结果在不同年度之间产生大的波动。二是IMD评价指标体系主要以发达国家经验为基础制定,从而影响了对发展中国家的客观评价。比如,技术基础设施子要素中通讯及信息技术发展评价指标占据了相当大的比重,这是IMD参照发达国家经验为基础对评价体系进行增订后的结果,对发展中国家参与国际比较有一定负面影响。在技术基础设施子要素中,通讯、互联网等IT技术发展及应用的评价指标超过该子要素下总指标的50%。这样的评价指标对被评价经济实体的IT业发展应用情况高度倾斜,而IT业集中了大量的技术密集型企业,体现的是科技创新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具有较大而直接的推动作用,这比较适合于发达工业化国家现实国情,对我国这类制造业为主的发展中国家或资源密集型企业高度集中国家的评价结果会带来一定不利影响。

    2、全球竞争力报告

    《全球竞争力报告》是另一个具有广泛影响的竞争力评价报告。1979年,世界经济论坛出版了第一部年度报告。2006年,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的萨拉·伊·马丁教授为世界经济论坛开发了一个全新的综合性竞争力指标———全球竞争力指数(Global Competitiveness Index,GCI)。GCI指数对那些影响生产力和竞争力的至关重要的因素进行了全面概括,并将其分成九大支柱:制度、基础设施、宏观经济、健康与基础教育、高等教育与培训、市场效率、技术准备、企业成熟度和创新。2007年,世界经济论坛对指数进行了局部修正,用新的12个支柱性因素代替了原来的9个支柱,将原来的市场效率分拆成商品市场、金融市场、劳动力市场3个独立因素,并增加了市场规模因素。GCI认为,这些因素中的任何一个因素都不能单独确保竞争力的发展,只有综合起来,才能发挥出最大的效率。

    3、欧洲创新记分牌

    欧洲创新记分牌(European Innovation Score-board,EIS)由欧盟创新政策研究中心制定,从2001年开始对欧盟各国的国家创新能力进行全面评价,到目前为止已经修订了6次。

    20世纪90年代初,欧盟国家开始意识到欧洲企业缺乏竞争力的根本原因在于缺少创新能力。由此开始,欧盟及其成员国积极制定各项创新战略与政策,推动欧盟成员国创新能力发展。1995年欧盟通过了《创新绿皮书》,1996年欧盟发布了《欧洲创新的第一个行动计划》,1999年欧盟提出了“欧洲创新趋势图”计划,旨在收集并分析创新政策信息。2000年3月在里斯本会议上欧盟提出应该提升创新水平以应对全球化和知识经济的挑战,争取在未来的十年成为全球最有竞争力和具有活力的知识经济区域。为达到设定的目标,欧盟从2000年开始颁布欧盟创新政策的年度报告,定性分析和展望各成员国的创新政策。从2001年开始欧盟正式发布欧盟国家创新指数报告,以美国和日本为标杆,利用创新指标体系对欧盟成员国的创新绩效进行定量比较,分析欧盟各国创新优势和劣势。报告2001从人力资源、知识生产、知识传播与应用以及创新金融、创新产出和创新市场四个方面,运用17个指标,对统计资料进行了分析。

    为了定量分析欧盟15国的创新绩效,《欧盟创新指数报告2001》设计了综合创新指数SII(Summary Innovation Index)。SII是一个判定创新绩效的相对指标,它等于超过欧盟平均值20%的指标数与低于欧盟平均值20%的指标数之差。根据SII的计算,报告将欧盟15国分为四类:领跑者(movingahead)、失势者(losing momentum)、追赶者(catching up)和落后者(falling further be-hind)。

    自2002年开始,欧盟创新指数报告不断修正,其指标体系不断完善,逐渐将创新活动归类为创新投入和创新产出两个方面,同时指标从2001年的18个增加到2007年的25个。其覆盖范围不断扩大,从2001年的17个国家扩大到2007年的32个国家;研究范围不断拓展,企业相关指标逐渐从制造业过渡到制造业加服务业,再到所有行业;研究内容不断扩展,从综合创新指数逐渐扩展到部门创新指数(Sector Innovation Scoreboard)、全球创新指数(Global Innovation Scoreboard)和区域创新指数(Regional Innovation Scoreboard)。

    2010年,EIS指标由25个增加到29个,指标分为“创新驱动”、“企业活动”、“创新产出”三大领域(一级指标),分别反映企业外部的主要创新驱动力,创新过程中企业的表现和创新的中间结果,以及创新结果和成效;下设人力资源、资助和支持、企业投资、创业与合作、创新中间产出、创新企业、经济效益等7个二级指标。EIS在设计思想上突出了创新过程的系统性并强调了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在内容上既包括创新活动的投入和中间产出情况,又包括创新对经济的影响等。由于各项评价指标的计量单位不同,EIS采用综合指数法,通过标准化、赋权等步骤得出各个国家的“综合创新指数”(SII)。

    4、全球创新记分牌

    在《欧洲创新记分牌》的基础上,欧盟于2006年推出了《2006全球创新记分牌》(The Global Innovation Scoreboard,GIS),对全球主要国家的创新能力进行了评估。除欧盟国家外,还评价了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以及包含中国在内的“金砖四国”等新兴经济体。

    全球创新记分牌的选择样本超出了欧洲的范围,跨国数据收集比较困难,因此仅用了EIS24个指标中的12个二级指标,从创新驱动力、知识创造、扩散、应用和知识产权5个方面,对国家创新能力进行评估。《2008全球创新记分牌》进行了进一步修订,将5个支柱因素合并为3个,即公司活力和产出、人力资源以及基础设施和吸收能力。

    同时,EIS和GIS一直延续了创新能力评价的投入产出框架,突出科技人员数目、高等教育水平、R&D强度、科技进步与对策、信息基础设施和知识产权等要素。

    5、全球创新指数

    全球创新指数(global innovation index,GII)研究于2007年首次由欧洲工商管理学院启动,旨在评估国家或经济体的创新能力和相关政策表现,其关键目标是超越传统的创新测度方法,如博士学位数量、研究论文、研发支出及专利数等,寻找更好的方法和途径描述丰富的社会创新活动,制定更好、更科学的评估创新标准与策略。即通过评估各经济体为创新提供的支持因素如体制、人力资本与研究、基础设施等来衡量一个国家或经济体的创新能力,为企业领袖和政府决策者提供了解提升一国竞争力可能面临的缺失与改进方向。

    该报告是目前国际上关于创新对竞争力和增长影响最全面的评估研究之一,它是根据重要国际机构如世界经济论坛、世界银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等的权威数据,由学术界与企业界专业人员,联合对全球多个国家或经济体的创新能力进行研究后编写出来的。全球创新指数关注的焦点在于创新在全世界的新趋势和实践,试图使政策制定者更加重视创新和相关政策,并强调其中难以把握的重要内容。

    编制的全球创新指数始于三个重要的动机:一是创新在增长战略中处于核心地位;二是创新的范围更加广泛,不局限于R&D和科技论文,还包括商业模式创新和社会创新;三是创新令创新者和新生代企业家备受鼓舞。GII通过使用促进创新、增加作为创新活动成果的产出等多个指标因素,衡量各个经济体如何从创新中受益。它不仅发现那些表现卓越的创新领先国家,还能通过其所提供的创新差距新视角,帮助落后者更好地寻找差距,为国家政策制定者提供政策与行动指南。

    全球创新指数是一个动态的评估体系,其指标体系也是不断更新的,从2007年设定以来,根据全球创新发展趋势,不断地得到改进和完善,到2012年形成概念框架,其中包括5个投入指数和2个产出指数共84个变量。

    创新投入指数体现的是五大创新活动的国家经济要素,分别是:一是体制,包括政治环境、管理环境和商业环境等;二是人力资本和研究,包括基础教育、高等教育和研发等;三是基础设施,包括信息通信技术、一般性基础设备和生态可持续性等;四是市场成熟度,包括信贷、投资和贸易竞争力等;五是商业成熟度,包括知识型员工、创新协作和知识吸收等。

    创新产出指数体现的是创新成果的实质证据,共有两个指标,分别是:一是知识与技术产出,包括知识创新、知识影响和知识扩散等;二是创造性产出,包括创造性无形资产、创意产品和服务以及在线创造等。每一个指数可划分成若干个子变量,每一个子变量由单独的指标构成。在概念框架中,创新投入指数是投入指标得分的算术平均值,创新产出指数是产出指标得分的算术平均值,两类指标权重相同,总体得分是创新投入和创新产出的简单平均。

    此外,从2011年开始,GII专门列出创新效率指数,其按照创新投入产出指数的比率来计算,以对各经济体如何利用其支持环境推动创新取得的成果进行审查。与以往相比,2012年GII更注重测度经济生态可持续性和创意创造力,因此,在评价框架中增加了生态可持续性和在线创造等指标体系,这也符合GII不断更新并改进创新衡量方式的一贯宗旨,以反映出当今世界创新的主要趋势和特征。

    GII评价框架包括四个步骤,即构念一致性、数据核对、统计连贯性及定性评审,每个步骤都包括一些具体的操作。为保证结果可靠和具有指导意义,编制机构连续两年邀请欧盟委员会联合研究中心的计量和应用统计组审核两个主要问题,即概念与统计连贯性和关键模型假定对GII得分与排名的影响。在具体评价各个经济体的创新能力指数时,所采用的基本方法就是正负标准化,以便不同量纲化的指标数据具有一定的可比性,具体标准化的数据在2010年之前采用的是1~7分制,在2010年之后采用0~100分制。具体操作要保证标准化之后的最小数值代表该国创新表现非常差,最大数值代表该国的创新表现非常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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